江北新区、各国家级开发区经发局:根据《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苏工信规〔2020〕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流程(2025年修订)》(苏工信创新〔2025〕272号,以下简称《工作流程》)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区聚焦省“1650”产业体系,做好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工作,二、组织推荐申报程序:1.企业对照《工作流程》要求,按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格式编写申请材料,2.各单位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保申报材料没有缺漏,确保初评分准确,对初评得分高于65分(包含65分)的企业予以推荐(初评方法见附件1),正式行文并附推荐企业申请材料(企业加盖公章的pdf版1份)、《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选择“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与评价”在线办理,填报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联系人:科技创新处68788764附件:1.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初评方法2.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汇总表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