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减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负担,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推动农村农业产业发展壮大,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22〕22号)文件精神,资兴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了自主申报,并对申报资料进行了合规性、真实性初审,现将符合2021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条件的主体信息进行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2年5月31日至2022年6月2日),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欢迎在公示期内反映情况,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资兴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735-3322739附件:资兴市2021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主体信息情况表.xls资兴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