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现已完成2025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中深耕深松、工厂化育秧环节的全部工作,拟发放财政补助资金96.5万元,根据《湖北省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相关精神,现将项目相关情况予以公示,请及时致电向沙市区财政局反映,公示期:2025年9月19日至9月23日,联系电话:0716-8850073,附件:沙市区2025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深耕深松、工厂化育秧环节完成情况一览表2025年9月19日附件沙市区2025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深耕深松、工厂化育秧环节完成情况一览表序号服务主体名称法人代表项目合同服务面积实际完成服务面积申请拨付补助金额深耕深松(亩)工厂化育秧(亩)深耕深松(亩)工厂化育秧(亩)深耕深松(元)工厂化育秧(元)小计1荆州市红娘子农机专业合作社朱宜华550035009588.565485.31990001906802896802荆州市金穗家庭农场郭道生500010009254.081546.9990000544801444803荆州市腾飞农机专业合作社杨洪山550030006528.62301.2990001253602243604沙市区谷丰农业机械化专业合作社赵绪平250010005212.421339.964500054480994805荆州市荆楚富民农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周豹80008704.551440001440006荆州市禾康农业植保专业合作社熊春梅25002632.1745000450007荆州市麦稻香种植家庭农场侯明芝10001154.831800018000合计30000850043075.2110673.46540000425000965000补助标准:1.深耕深松环节为18元/亩,工厂化育秧环节原为50元/亩,由于荆州市腾飞农机专业合作社未完成合同服务面积,根据《沙市区2025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中第三条第二款中“若某一环节高于或低于补助额度时,遵循单环节补助总额控制原则,具体补助标准,现将工厂化育秧环节补助标准调整为54.48元/亩予以补助,2.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补助资金直接拨付给服务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