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唐山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唐财规〔2019〕1号)规定:对吸纳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并按月足额发放其基本生活补助的单位,其中:见习期满留用率低于50%的补贴80%,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补贴90%,见习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乐亭县见习单位42家共接收282名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申请就业见习补贴1027840元,经乐亭县就业服务中心审核,需拨付就业见习补贴资金1027840元,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现将补贴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3日,如对公示中的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乐亭县就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联系电话:46271512025年5-6月见习补贴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