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乡村振兴局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闽宁协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农)发〔2021〕507号)要求,现将2025年闽宁协作项目库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9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意见,监督电话:0954-5011154(泾源县农业农村局)、12317通讯地址:泾源县“三馆一中心”五楼电子邮件:nxjyfpb@126.com附件:泾源县2025年闽宁协作资金项目清单.xlsx泾源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