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蓬溪县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二、支持重大文旅项目和旅游景区建设分类建立县级文旅项目及旅游景区建设重大项目库,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30万元、15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100万元、50万元,分别给予创建主体一次性奖励资金15万元、10万元,分别给予创建主体一次性奖励资金10万元、5万元,分别给予传承人一次性奖励资金3万元、1万元,单个企业最高给予不超过50万元激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奖励,同一个赛事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20万元,单个旅行社年度奖励金额总计不超过20万元,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