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兴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嘉科合〔2025〕14号)、《嘉兴市新型研发机构列统管理操作指引》(嘉科合〔2025〕47号)文件精神,现开展“嘉兴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列统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对象独立法人企业类新型研发机构、无财政支持的合作共建类新型研发机构,(2025年首批直接列管机构不在本次申报范围)二、申请条件(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中全职研发人员占比不低于50%,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或上年度委托外部研发测试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其中合作共建类机构年度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50%,独立法人企业类机构年度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20%,三、申报流程(一)申报机构应填报《嘉兴市新型研发机构列统申请表》(附件1)(填写表中的数据表,数据表完成填写后申请表的数据会自动链接生成)、《嘉兴市新型研发机构列统申报书》(附件2),申报机构请于10月11日(周六)12:00前向所在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所有申请材料电子版(材料请按以下顺序编号整理:1.《嘉兴市新型研发机构列统申请表》、2.《嘉兴市新型研发机构列统申报书》、3.《信用承诺书》、4.对照申请条件的依次佐证材料),(二)各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机构的运营状态和《申请表》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有效性进行审核,各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请于10月11日(周六)下班前汇总本地区申请列统机构的申请材料电子版并反馈至联系人,于10月15日(周三)下班前将各机构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和本地区申报机构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市科技局成果处,三、联系方式联系人:市科技局成果处钱楚楚、赵耀联系电话:0573-82159813附件:附件1嘉兴市新型研发机构列统申请表.xlsx附件2嘉兴市新型研发机构列统申报书.docx附件3信用承诺书.docx附件4嘉兴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汇总表.docx附件5嘉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嘉兴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pdf嘉兴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