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海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因“信用浙江”网站行政处罚信息,向诸暨市消防救援大队申请信用修复,单位的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至申请日,不良信息已披露超过一年,期间未产生新的计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经诸暨市消防救援大队核对确认,企业申请材料真实、准确,符合《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修复条件,确认修复,对诸暨海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信用修复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请向诸暨市消防救援大队提出申请,特此公示联系电话:0575-87262313附件:诸暨市消防救援大队拟信用修复的企业名单公示.pdf诸暨市消防救援大队2020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