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冠县管理部、人民银行冠县支行、县税务局、县商务投资促进局)4.提升企业创新发展活力,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冠县管理部、人民银行冠县支行、县税务局、县金融与企业服务中心等县政府相关部门)7.推广电子证照联展联用,(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商务投资促进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11.提升企业开办标准化程度,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17.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效能,(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三)获得电力领域(领域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供电公司)32.进一步优化网上办电服务,(县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八)获得信贷领域(领域牵头单位:县金融与企业服务中心)63.推动金融服务供给增量提质,(牵头单位:县金融与企业服务中心)66.强化数字化综合金融服务,(牵头单位:县金融与企业服务中心,(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商务投资促进局、县金融与企业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冠县支行)69.优化对老年人金融服务,(牵头单位:县金融与企业服务中心、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十)执行合同领域(领域牵头单位:县人民法院)74.支持法院深化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县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十一)劳动力市场监管领域(领域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83.深化“就好办”公共就业服务品牌建设,(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85.深入推进实施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37.提升人才服务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