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2024-2025年青年律师人才补贴项目拟资助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25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光明区司法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请勿打印),光明区司法局将对异议人身份及所反映情况予以保密,对于匿名提出的异议,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公示期内(2025年9月18日—2025年9月25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一、通过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科裕新村8栋一层24-25号光明区社区矫正中心,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2024—2025年青年律师人才补贴项目拟资助情况公示》意见”字样,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请将意见发送至工作邮箱sfjsfk@szgm.gov.cn,邮件主题为“《关于2024—2025年青年律师人才补贴项目拟资助情况公示》意见”并请附上联系方式和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