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和南通市海门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海农发[2025]47号)要求,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人民政府和海门兰之蝶种植场就设施棚室改造提升项目分别向海门区农业农村局提交了《项目申报推荐书》、《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和《项目实施方案》,9月17日海门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专家组,通过听汇报、看现场、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专家组一致认为海门兰之蝶种植场申报实施的《海门区高档花卉蝴蝶兰的绿色节能产业园项目》符合立项要求,同意立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至9月2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南通市海门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反映,同时需写明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签署真实姓名,不受理其他方式反映和匿名意见,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