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河源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河源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2025年我县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23.59万元,具体培育工作按照《2024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实施,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机构遴选条件(一)培训机构须符合以下条件:1.已列入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培训基地(综合类)名单,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9.上一年度培训任务未按期完成或验收不合格的培训机构,(二)培训机构须同意以下委托培训协议条款:1.龙川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遴选学员、安排培训时间,2.龙川县农业农村局提供学员名册以及安排培训时间后,培训机构负责组织学员报名、报到、食宿、培训和各种签名、考试以及学员安全等全程培训工作,3.培训机构须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遴选后签订协议的付款时间为我局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包括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合作基地情况、过往开展培训情况、保障措施、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等,3.龙川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班实施方案(含详细的培训预算明细),对申报的培训机构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其认定为龙川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并签订合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