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工科数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为加强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工信部科〔2025〕13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5〕349号)要求,一、申报范围符合《管理办法》提出的条件要求,并参与火炬统计的孵化器均可申报,二、申报程序(一)孵化器运营主体通过工信部火炬中心“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https://hjrz.chinatorch.org.cn/login)进入孵化器管理与信息服务系统,按要求在线填报申报书(可同时申报标准级、卓越级),并将书面材料打印一式4份,报送当地归口管理部门,并对申报的孵化器进行实地核查,(三)对通过初审的孵化器,请各归口管理部门于9月26日前,将审核推荐的孵化器申报书(含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推荐函及推荐汇总表(附件4)等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高新技术处,(二)请各归口管理部门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原国家级孵化器资格将于2027年年底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