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28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各乡镇上报拟补助225个村(社区)动物防疫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现按每人每年400元补助标准安排拨付2025年村级动物防疫员省级补助资金9万元(详见附件1),补助资金由县级通过“一卡通”的形式拨付到村级动物防疫员本人的银行账户,附件:1.永春县2025年村级动物防疫员省级资金补助名单及任务清单2.永春县2025年村级动物防疫员省级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永春县农业农村局永春县财政局2025年9月9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