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长宁文化发展专项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接受长宁区域内获得国际、国内、上海市文艺类奖项最高奖的个人或团体的申报,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申报个人按时申报:一、奖励宗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切实做到“文化发展依靠人民、文化发展为了人民、文化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要求,于2024年8月-2025年9月期间获得上海国际电影节、上海国际电视节等国际性重大文艺评奖奖项,上海文学艺术奖、上海白玉兰戏剧表演艺术奖等上海市文艺类评奖奖项的单位、个人或团体(具体奖励名录见附件1),三、申报办法1、凡具有上海市长宁区户籍(或获奖年度具有长宁区户籍的证明),同时又具备申报基金奖励有关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均可以向基金办公室申报奖励,下载并填写《2025年度长宁文化发展专项基金奖励申报表》一式三份,须经各参与合作的个人或单位在《基金奖励申报表》上盖章同意,3、申报者请在申报受理规定时间内将申报表和其他相关附件送交相应的申报受理点,节假日除外)申报受理点:长宁文化发展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地址:长宁区长宁路599号1117室邮编:200050电话:22051171邮箱:weijiani2005@163.com附件1:长宁文化发展专项基金奖励目录附件2:长宁文化发展专项基金奖励申报表(项目或作品)附件3:长宁文化发展专项基金奖励申报表(个人)长宁文化发展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9月12日附件1:长宁文化发展专项基金奖励目录获得以下奖项的单位或个人均可申报基金年度奖励:一、国际性重大文艺评奖由省(市)级以上政府部门主办的国际性奖项序号活动名称奖项名称主办单位1上海国际电影节金爵奖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上海市人民政府2上海国际电视节白玉兰奖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上海市人民政府3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入围奖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二、上海市文艺类赛事或评奖奖励范围(共3项)经上海市政府批准或上海市文学艺术联合会主办的全市性文艺类评奖奖项序号奖项名称主办单位1上海文学艺术奖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2上海白玉兰戏剧表演艺术奖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3“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表彰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三、全国性文艺类评奖名录(共26项)根据2005年中宣部颁布《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办法》,确认全国性文艺类评奖奖项名录如下奖项名称(子项)主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文艺类图书中宣部歌曲电视剧片戏剧电影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文化部群星奖中国广播影视大奖中国电影“华表奖”广电总局中国电视剧“飞天奖”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茅盾文学奖中国作协鲁迅文学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骏马奖中国作协国家民委中国戏剧奖中国文联大众电影百花奖电影金鸡奖音乐金钟奖美术金彩奖曲艺牡丹奖书法兰亭奖杂技金菊奖摄影金像奖民间文艺山花奖电视金鹰奖舞蹈荷花奖附件2:2025年长宁文化发展专项基金奖励申报表(项目或作品)申报人(或申报单位)名称申报单位地址申报人户籍地址申报人居住地址联系电话E-mail申报情况(单位申报可填写多个奖项)项目或作品名称获得奖项(奖项名称、授奖时间)申报人签名:申报单位盖章: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初审意见:签章:年月日基金管理委员会意见:签章:年月日备注:本表一式三份长宁文化发展专项基金2025年制附件3:2025年长宁文化发展专项基金奖励推荐表(个人)姓名性别年龄所在单位及地址个人信息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职称手机号码户籍地址主要获奖经历(简述申报人主要经历,可附页)获得奖项及颁奖部门获奖时间(以证书或公示时间为准)申报人签名:年月日申报单位意见:签章:年月日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初审意见:符合/不符合基金申报条件审核人:年月日基金管理委员会意见:签章:年月日备注:本表一式三份长宁文化发展专项基金2025年制相关附件:关于开展2024年长宁文化发展专项基金奖励申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