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区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拟拨付资金公示(2025年9月)根据《渝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渝水区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将“互联网+第四方”供销集配中心建设资金拟拨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19日,监督举报电话:江西省商务厅:0791-86246339渝水区商务局:0790-6236661渝水区纪委:0790-6222979渝水区审计局:0790-6222221渝水区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5年9月15日附:渝水区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拟拨付资金明细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承办企业拟拨付资金(万元)资金来源1“互联网+第四方”供销集配中心建设支持范围为标准化车辆、分拣线、冷库设备(包括移动式冷库)、门头标识、仓库改造、标准化托盘、信息化软硬件投入等,新余市慧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0省级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