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新片区各有关单位:为加快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关于支持产教融合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5年度临港新片区产教融合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二、申报条件支持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一)申报项目符合《2025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持产教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二)项目实际所在地位于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项目申报主体原则上满足登记注册地、实际经营地和财税户管地在临港新片区,通过电子营业执照或法人一证通登录进入临港新片区产教融合管理信息系统,2.线下提交材料申报单位完成线上申报后,线下书面材料须与线上提交内容完全一致,申报单位亦可通过临港新片区产教融合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相关信息,(六)监督管理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管委会或管委会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企业、单位收取费用的,四、申报咨询(一)线上申报技术咨询电话18901890618/15090607425(二)政策咨询电话刘老师:68282665刘老师:18964650477刘老师:18019167850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下午14:00-16:00(三)纸质材料递交联系电话刘老师:18019167850(四)政策宣介为扩大政策覆盖面和影响力,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拟委托上咨公司于9月22日下午开展政策宣介和业务申报培训,附件1:临港新片区产教融合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_项目申报附件2:2025年度临港新片区支持产教融合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3:2025年度临港新片区支持产教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