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评定办法(试行)》(市工信发〔2021〕84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第2批)工业企业研发机构的通知》(市工信发〔2022〕94号),现就做好2022年(第2批)工业企业研发机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请评定企业研发机构要符合“有人员、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的要求,研究与试验发展设备原值不低于50万元,(四)企业研发机构(部门)未获得国家、省级、市级发改、工信、科技部门认定的创新平台(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二、申报资料申报企业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一)汇总表和申请报告(参照附件2编写提纲),(二)设立企业研发机构佐证资料,(三)企业研发机构评价表,(四)规模以上企业提供2021年度研究开发项目及活动情况表107-1、107-2,(二)对获得评定的企业优先向国家、省上推荐申请各类技术创新奖励政策,根据申报通知要求编制申报材料,(二)各申报企业于2022年6月10日上午12:00前将相关申报书(纸质盖章版一式1份)报送至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并将附件1汇总表和整本申报材料盖章版PDF发送至指定邮箱,五、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高新区工信局81155301、81156317西安市工信局86786396地址:都市之门A座1702室邮箱:qiaoj@xdz.gov.cn附件:1.2022年西安市工业企业研发机构推荐汇总表2.2022年西安市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评定申请报告3.西安市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评价表4.承诺书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5月27日附件1-4.doc分享: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