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须为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统计关系在合作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在该领域具有显著优势,(二)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的全职员工,(三)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注重产学研结合、整合境内外优势资源,原则上同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与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6家(含),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须与项目参与单位签订真实、有效的合作协议,其中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原则上应分配最大的资金份额,合作区外企业不参与分配资金,(八)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1.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实行限项申请,符合本通知申报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用账号登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ycfz.hengqin.gov.cn)查看指南信息并提交有关材料,项目申报书、任务书纸质件须一并报送至合作区经济发展局(提交时间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三、评审及立项说明项目由合作区经济发展局组织评审,各申报单位应在可行性报告中按要求对此进行阐述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支撑材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六)申报单位根据通知的受理时间和条件等要求向合作区经济发展局提交所有申报材料,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2025年9月15日相关附件:附件1:项目申报指南.docx附件2:申报材料清单.docx附件3:项目申报书.docx附件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参考提纲).docx附件5:技术就绪度评价标准及细则.docx附件6:项目任务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