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有关单位:根据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关于有序恢复我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机构要主动加强与本地疫情防控工作部门的沟通协调,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序恢复各类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各区县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机构要加大督导力度,对在本辖区开展技能人才评价的各类评价机构加强巡查检查,重点检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严格按照省、市、区县最新版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和考试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周密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开展面向社会的各类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有关评价机构要严格按要求向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部门报告,疫情防控工作部门同意开展评价的相关回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及考试计划、报备情况说明等材料,要于考试时间5个工作日之前报至属地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机构,各评价机构应根据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部门有关要求,向考生发放《职业技能评价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