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管理办法》(闽建科〔2024〕3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福建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实施细则》(闽建科〔2024〕54号,现将2025年度我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根据《管理办法》第六条至第九条规定,或者参评工法的实践工程项目在本省的省外企业均可自愿申报省级工法,于2025年8月18日前向推荐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推荐单位需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把关,并于2025年8月29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福建省建筑工程技术中心:1.省级工法申报表(附件1),联系电话:0591-87828517、0591-87520820电子邮箱:fjtszx@21cn.com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亭洲路6号省住建厅金山办公区10楼附件:1.福建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表2.福建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文本3.年度福建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汇总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2025年7月10日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管理办法》(闽建科〔2024〕3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福建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实施细则》(闽建科〔2024〕54号,现将2025年度我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根据《管理办法》第六条至第九条规定,于2025年8月18日前向推荐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推荐单位需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把关,并于2025年8月29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福建省建筑工程技术中心:1.省级工法申报表(附件1),联系电话:0591-87828517、0591-87520820电子邮箱:fjtszx@21cn.com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亭洲路6号省住建厅金山办公区10楼附件:1.福建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表2.福建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文本3.年度福建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汇总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