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林业局等3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古道分级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林改〔2024〕25号)要求,经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申报,会同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温州市瓯海区文物局组织论证认定后,区内共计有54条古道符合三级古道的认定条件,17条符合二级古道的认定条件,详见附件1-2,现将区内古道目录向社会公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隔公告目录有异议的,应当以真实身份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反映,联系地址:瓯海区娄桥街道古岸路瓯海行政管理中心11号楼705室联系单位: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林业管理科联系电话:0577-88277065附件1:瓯海区拟申报三级古道名录.doc附件2:瓯海区拟申报二级古道名录.doc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