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2024年度景德镇陶瓷产业技术创新和研发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转移支付名称景德镇市2024年度陶瓷产业技术创新项目中央主管部门资金投入情况(万元)年初预算数全年预算数(A)全年执行数(B)分值执行率(B/A×100%)得分年度资金总额:50050050010100%10其中: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500500500其他资金资金管理情况情况说明分值(40)得分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分配科学性分配科学55下达及时性及时下达55拨付合规性拨付合规55使用规范性使用规范55执行准确性执行到位55预算绩效管理情况预算绩效完成55支出责任履行情况履行到位55政策目标实现情况实现情况较好55总体目标完成情况总体目标全年实际完成情况目标1:实施陶瓷类创新项目数量15个,目标2:支持高新技术企业8家,目标3:项目承担单位满意率大于95%,目标4:经费及时下达,目标6:带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模5000万元,目标3:项目承担单位满意率大于95%,目标4:经费及时下达,目标6:带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模6000万元,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值全年实际完成值分值得分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支持陶瓷产业技术创新项目15个20个1515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8家10家1010质量指标创新项目正常实施率100%100%1010充分发挥科技资金对我市陶瓷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不断提升不断提升1010时效指标经费下达及时率100%100%1010项目合同书签订及时率100%100%1010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带动社会投入与专项资金投入比例300%375%1010带动高新技术产业规模5000万元6000万元1010可持续影响指标实施一批科技成果转化,开发一批陶瓷产品,真正达到陶瓷文化传承创新发展成果显著成果显著55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承担单位满意率≥95%≥95%1010100说明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会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以及绩效自评扣分情况,如没有请填无,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