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鄂商务发〔2022〕45号)和提前下达我市2025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部分(鄂财产发〔2024〕106号)文件要求,我局已按照中央资金相关文件规定,组织企业申报并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了审计验收,现拟支持潜江市喜利佳商贸有限公司升级改造乡镇商贸中心项目,公示时间为9月12日至9月22日,如有单位或个人对奖励情况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反映材料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28-6239990(市商务局市场科)0728-6246019(市商务局财务审计科)通讯地址:潜江市西城市场路31号2025年9月12日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我要纠错关闭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