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4〕32号)、《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岩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龙岩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龙人社规〔2024〕1号)文件精神,经审核,本次共有27家企业符合条件,总人数为63人,拟给予用人单位社保补贴金额共计491156.66元,现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正常工作时间通过以下电话向我局反映,公示期限:2025年9月11日--9月19日监督电话:0597-7536032漳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