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引进一批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二、申报条件(一)高层次创业人才(团队)申报条件1.创业人才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本人实缴货币出资在企业注册资本中占比不少于30%(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申报人在申报企业折算货币出资不少于200万元(申报人在持股公司的股权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货币出资),占股不少于30%(申报人在持股公司的股权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股权占比,申报人实际货币出资金额不得减少,5.优先支持我区招引重点产业项目人才(团队),(二)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申报条件1.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3.申报人一般尚未来高新区或来高新区的时间不超过3年,三、资助政策对评审认定并在规定时间内落户高新区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给予以下支持政策:(一)资金支持1.对高层次创业人才(团队),资助额不高于人才引进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可按照不超过获得资助资金总额的20%给予房票支持(依据镇江高新区人才房票实施细则执行),优先推荐“团山英才”计划入选人才(团队)申报市级以上项目,四、申报办法(一)申报时间镇江高新区第七批“团山英才”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