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县(市)财政局、税务局: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要求,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现将2025年度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公布如下:1.黑龙江省东北农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2.黑龙江省同心公益组织发展促进中心3.黑龙江省教育评估与质量检测学会4.黑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5.黑龙江省东北林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6.哈尔滨市南岗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7.黑龙江省城市环境卫生协会8.哈尔滨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9.哈尔滨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10.黑龙江省燃气协会11.黑龙江省哈尔滨妇女儿童基金会12.黑龙江省营养保健食品协会13.黑龙江省博助精神病人救助基金会名单内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非营利组织应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