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制定本方案,二、遴选条件服务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在监管部门登记或备案,取得法人资格或纳入农业农村部新型经营主体名录库管理,(四)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三、遴选程序(一)主体申报,各服务主体结合自己的机械设备、作业人员、经营能力、管理水平等条件,自主选择服务区域、服务规模,(联系人:侯美玲,电话;15074597912)逾期将不再受理,(三)县级审核,结合项目各环节服务计划,确定项目服务主体名单、服务区域和服务规模,本次遴选结果在县政府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审核确定的服务组织名单有效,附件:1.沅陵县农业社会化服务水稻烘干环节主体申报表2.沅陵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