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科发〔2025〕36号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赣州市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的通知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现组织申报2025年度赣州市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二、申报条件根据《赣州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和《赣州市技术创新中心办理办法》,4.原则上市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前3位只能在一个市级平台(市重点实验室或市技术创新中心)任职,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3%(企业作为重点实验室共建单位,同时支持市属(驻市)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与企业以产业需求为导向联合共建市技术创新中心,牵头依托单位自身的科研条件、研发人员、科研项目、科技成果须占50%以上,4.原则上市技术创新中心固定人员前3位只能在一个市级平台(市重点实验室或市技术创新中心)任职,具备开展与市技术创新中心主要研究方向相关所必需的仪器设备和设施,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3%要求(企业作为市技术创新中心共建单位,三、申报材料1.《赣州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或《赣州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2.相关附件材料(均加盖平台依托单位公章):(1)依托单位资质、经营状况及相关奖励证明材料,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单位登录赣州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2.已有市级及以上科技部门批准组建的重点实验室或技术创新中心的企业的申报,本年度纳入研发投入统计范围却未填报企业研发投入的企业申报,4.未通过2025年上半年开展的市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集中考核评估的依托单位不得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