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依照《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作指引》及商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价规则,对济南市117家商标代理机构及237名商标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9月11日至9月17日,商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如对信用等级及计分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向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异议,异议申请审核通过的,予以恢复信用计分和等级,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次评价仅针对试点名单内的商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在名单内的机构不参与此次评价,本次信用评价的信息采集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1日,非采集时间的相关信用信息不计入评价,联系人:朱孝悌电话:81787731附件:附件1:商标代理机构信用计分情况.xlsx附件2:商标代理从业人员信用计分情况.xlsx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