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浙中小企业办〔2023〕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雏鹰行动”培育隐形冠军企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9﹞28号)和《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浙经信企业〔2025〕233号)等文件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5年度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认定申报条件和要求:申报企业所属行业应为国家和省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领域,3.企业近2年营业收入持续增长,5.近2年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每年均不低于4%,不再推荐申请隐形冠军企业,二、2025年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复核工作(一)复核对象余杭区2022年认定的2家隐形冠军企业(详见附件5)、2022年复核通过的3家隐形冠军企业(详见附件6),且符合隐形冠军企业申报条件和要求,对本次申请复核隐形冠军企业“近2年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原2022年度认定和复核通过的隐形冠军企业称号自动失效,撤销隐形冠军称号:(1)对未按规定参加复核,(3)发现企业存在申报数据造假等情形,不符合隐形冠军企业申报条件和要求,登录浙江省企业之家网(https://zj87.jxt.zj.gov.cn/)在线填报《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申请书》(详见附件2)《浙江省隐形冠军复核企业申请书》(详见附件3),附件:附件1.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附件2.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申请书附件3.浙江省隐形冠军复核企业申请书附件4.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申报及复核资料清单附件5.2022年度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名单(余杭区)附件6.2022年度复核通过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名单(余杭区)附件7.2025年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余杭区数字经济局)2025年9月4日下一篇:关于征集2025年余杭区第一批数字经济产业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