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居巢经开区,各有关企业:根据《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巢湖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办法(2.0版)的通知》(巢政办秘〔2023〕27号)、《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巢湖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办法(2.0版)部分条例的通知》(巢政办秘〔2024〕18号)文件规定,巢湖市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265家参评工业企业2024年度亩均效益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共评出A类企业53家,B类企业119家,C类企业80家,D类企业13家,评价结果已征求市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现予以公示,一、公示期限公示期7个工作日,9月9日-9月17日止,可拨打市亩均办工作人员电话:82633751,收集企业反馈意见,请在公示截止日期前提交佐证材料,由属地镇街、居巢经开区汇总后报送市亩均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