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创业者,符合条件人员和创办主体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资助,02补贴条件(1)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⑤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05应提交材料(1)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2)符合条件人员证明:属毕业生的提供毕业证书,属退役军人、军转干部的需提供退役证或转业证,属返乡创业人员第二类的,外出求学返乡人员提供毕业证书,省外返乡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或社保缴费记录,属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06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应于相关创办主体登记之日起3年内,向补贴对象登记注册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补贴申请,07办理方式补贴对象应于相关创办主体登记之日起3年内,向补贴对象登记注册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补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