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年期50年(从2001年6月15日至2051年6月14日),权利人为深圳市电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厂房18881.35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001.2平方米,建成后由深圳市电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无偿移交政府,将对应的4480平方米用地独立分宗后无偿移交政府,深圳市电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补充协议要求向我局申请办理该宗地的分宗手续,(一)地块一用地面积4480平方米,土地使用年期为50年(从2001年6月15日至2051年6月14日),土地使用年期为50年(从2001年6月15日至2051年6月14日),权利人为深圳市电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公示时间2025年8月24日至2025年9月12日(20个自然日)三、公示方式和地点本事项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同步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一)网站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pnr.sz.gov.cn/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http://pnr.sz.gov.cn/gm/(二)实地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2.项目现场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创业路与禾仓路交汇处西南侧电达谷源产业园(A625-0063宗地)大门四、公众意见征询公示期间,通过书面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302室,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12日,五、联系方式联系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邮政编码:518107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755-23466597附件:A625-0063宗地分宗示意图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2025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