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为规范和加强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补助资金的管理,支持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提升建设质效,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和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管理有关要求,我们制定了《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8月25日(此件公开发布)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一、总则(一)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平台)补助资金是指由各级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支持引导平台提升建设质效的财政补助资金,(二)省财政厅会同省科技厅负责平台补助资金的省级预算管理和资金下达,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负责对平台建设情况、绩效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预算资金执行和财务管理情况等内容进行绩效评价,有关市、县(市、区)财政部门、科技部门负责平台补助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市、县(市、区)合计补助省技术创新中心不低于省财政补助数的2倍,按照《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评估评价和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年度、中期、建设期满评价评估,纳入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序列后不再重复享受平台支持政策,国家对上述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等直接费用、结余资金管理口径有调整的,平台应加强财政资金、项目建设、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等管理,附件:《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采纳情况表.doc政策解读: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