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失业保险待遇退还的公告(2025年第2批)发布时间:2025-09-0814:08分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经核查,以下人员(见附件)存在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情形,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将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通过自行转账方式,退回以下指定账户:退款方式:自行转账至西城社保基金账户户名: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账号:0200002909014487326开户行:工商银行新街口支行行号:102100000290退款时请备注姓名及事由,并将转账截图发至邮箱:rsjggfw09@bjxch.gov.cn,对于涉嫌欺诈骗领失业保险待遇的,接收经办机构通知后,责任人拒不退回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关于“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处理,对于重复领取、死亡冒领等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关于“个人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回”的规定处理,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9月8日(咨询具体情况及退款金额,请致电联系:010-66007070)附件:失业保险待遇退回人员名单序号姓名身份证号1杜文硕411421********64352马玉忠622924********30393肖家乐131002********38164姜颜涛411081********15705毛小生421123********00246许建华430422********94127安海明370213********3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