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事项名称东莞市境外高端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二)适用范围:该申报指南适用于在东莞市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申报2024纳税年度的个税补贴申请,且在申请补贴的纳税年度内符合《东莞市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实施办法(暂行)》规定的高端人才条件,外籍高端人才指取得《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类)、《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珠三角自主创新示范区9市和揭阳中德金属生态城外籍高层次人才确认函》及其他经国家、广东省、东莞市人才工作主管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5)其他经国家、广东省、东莞市人才工作主管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相关证明材料,(2)其他经国家、广东省、东莞市人才工作主管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相关证明材料,3.取得香港入境计划(优才、专业人士及企业家)的香港居民、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海外华侨和归国留学人才需提供:其他经国家、广东省、东莞市人才工作主管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的资格证明材料,(三)企业领域证明材料1.申请人申报补贴纳税年度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单位合法登记证明,2.申请人申报补贴纳税年度所在单位的任职证明(详见附件7),申报材料的要求:申请人需在申请补贴所属纳税年度以前或纳税年度内取得境外高端人才资格,市科技局将拟予境外高端人才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名单发至各镇街(园区)科技部门,(五)协助核查市科技局拟予境外高端人才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清单所涉人才及所在单位是否存在《东莞市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实施办法(暂行)》第十条所列情形征求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信用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等相关部门意见,由科技部门拨付境外高端人才财政补贴资金至申请人在中国境内银行开设的个人账户,八、咨询电话东莞市境外高端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各镇街(园区)业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0)、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附件:1.名词释义.pdf2.委托书(示范文本).docx3.情况说明(示范文本).doc4.申报单位承诺书(示范文本).docx5.个人承诺书(示范文本).docx6.东莞市境外高端人才岗位人任职情况公示(示范文本).doc7.任职证明(示范文本).doc8.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粤港澳大湾区人才税e查”操作指引.docx9.东莞市境外高端人才认定及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线上申请操作指引.doc10.各镇街(园区)部门咨询电话.xlsx东莞市科学技术局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2025年9月9日(联系方式: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