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张政办抄〔2025〕10号)文件精神,对本市农业经营主体参加由农业农村局组织的农产品、农资产品等展示展销、推介活动,按照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市级活动分别给予不超过2万元、1万元、0.5万元和0.1万元奖励,其中港、澳、台展销会参照国家级给予适当奖励,单个主体每年奖励累计不超过5万,2024年11月至2025年7月,全市共有28家农业经营主体参加了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各级各类农产品展示展销及推介活动,共获得奖补35万元,现对张家港市2025年涉农资金“农产品展示展销奖励”(第一批)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问题,反映要实事求是,公示时间:2025年8月4日-2025年8月8日,联系电话: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0512-58227382,附件:张家港市2025年涉农资金“农产品展示展销奖励”(第一批)汇总表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8月4日附件:张家港市2025年涉农资金“农产品展示展销奖励”(第一批)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