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25〕52号)文件规定,创业户江平、蔡琴申请2025年自主创业一次性补贴及自主创业场租补贴,经永和镇、瓮水街道办事处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审核,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抽派人员现场核实,申报资料属实,符合补贴发放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9月8日至9月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瓮安县就业局创业科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附件1瓮安县2025年第三季度自主创业一次性补贴申领人员名单(1).xls附件2瓮安县2025年第三季度自主创业场租补贴申领人员名单(1).xls联系电话:0854-2789740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9月8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