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承保机构:为确保完成2025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各项任务,进一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根据2025年度县财政预算安排及半年度的农业保险工作完成进度,经研究,现将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第四批县级财政应补贴和2025年度第二批县级保费补贴资金共809.05万元(其中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第四批县级财政应补贴209.05万元和2025年度第二批县级保费补贴资金600万元)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此项资金来源于2025年度部门财政年初预算-政策性保险,并由宁海县农业农村局拨付,并相应列报2025年度“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支出指标,部门经济科目报“31299其他对企业补助”,各单位收到后,作“财政补助收入”入账,并加强财政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附件: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第四批县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和2025年第二批预拨资金单位:(万元)承保机构2024年第四批拨付金额2025年第二批预拨金额本次下达资金金额人保财险100600700太保财险89.55089.55国寿财险9.2409.24大地财险10.26010.26合计209.05600809.05宁海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