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20〕190号)及《关于对我市社会保险补贴标准进一步规范的通知》(安人社函〔2021〕614号)等文件规定,安康市盛视倩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陕西泸康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家单位及汉滨区127名就业困难人员等向我局申报了2024年度社会保险补贴并提供了相关资料,经我局初审、复核,最终拟认定安康市盛视倩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陕西泸康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家单位及汉滨区127名就业困难人员符合申领条件,补贴金额合计48.8905万元,现将上述2家单位及127名灵活就业人员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向我局人力资源促进股反映,公示时间:2025年9月5日--2025年9月11日受理电话:0915-3255085政策咨询电话:0915-3220552附件:1.2024年汉滨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拟补贴人员花名册2.2024年汉滨区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拟补贴人员花名册汉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