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5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第三批)的通知》(浙财建〔2025〕89号)、《关于加强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组织实施和绩效管理的通知》(浙经信投资〔2021〕170号)、《关于印发省级工业与信息化领域财政专项资金“二维分配法”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浙财建〔2022〕74号)、《关于公布2025年度历史经典产业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实施名单的通知》(浙经信消费〔2025〕176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制定了《关于2025年度历史经典产业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管理办法》,特公示如下:公示期为9月5日-9月12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符合事实、有据可查,联系方式:县经信局行业管理科86073659附件:2025年度历史经典产业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管理办法.doc新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