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三批设施农业温室大棚等特色现代化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21号)和《福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福安市2025年设施农业温室大棚(第一批)项目申请立项的批复》(安农〔2025〕225号)文件,经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对福安市雨田山庄种植专业合作社等4个实施主体89.27亩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进行实地验收并通过,现下达2025年设施农业温室大棚(第一批)补助资金357.08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85.664万元,本级配套资金71.416万元,详见附表),请加强后期管理,确保示范效果,附件:2025年设施农业温室大棚(第一批)补助资金表福安市农业农村局福安市财政局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