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有关企业:根据《农业农村部科技司关于开展农业农村部企业重点实验室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农科(条件)〔2025〕5号)要求,如需联合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其他单位不超过2家,掌握核心产业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已纳入农业科技服务管理系统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4.拥有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创新能力突出的研发队伍,5.具有独立的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实验室或其他实体科研平台,平台运行不低于2年且具有相应的运行经费,6.无违法违规问题,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及排序推荐,报送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推荐函、排序推荐名单和申报书(附证明材料),省属企业可直接报送,其他企业由所在地市农业农村局统一出函报送,将另行通知入选推荐企业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联系人:张祎雯0371-65918707附件:1.农业农村部企业重点实验室推荐名单2.农业农村部企业重点实验室申报书2025年9月4日责任编辑:张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