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现开展基地工作站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地工作站承办单位基本条件基地工作站承办单位应为在我省登记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行业商协会、专业公司或基地龙头企业,二、基地工作站职责基地工作站协助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开展以下工作:1.报送基地数据,分别于每年3月底前、9月底前向我局报送上年全年数据和当年上半年数据,2.报送基地建设信息,每半年向我局至少报送一次基地建设信息,三、需提交的资料(一)贵单位简介,(二)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或社会组织登记文件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三)成为江门市江海区智能家电基地工作站的优势及日后的工作计划(如可为基地企业提供哪些方面的公共服务,如何协助我局开展相关工作等),四、其他事项(一)基地工作站承办单位需与我局签订委托协议书,(二)申请单位提交的所有资料需加盖公章,我局按内部流程对资料进行评审后确定基地工作站承办单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三)基地工作站承办单位可根据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申报各级专项资金支持,(四)请有意愿申请作为基地工作站承办单位的于2025年9月10日17:30前向我局提交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