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5年枣庄市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未来产业)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领域对标省“8+X”未来产业规划布局,每个项目的合作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家,牵头申报单位须对合作单位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负责,4.同一科研人员在本年度牵头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数量不超过1项,同一独立法人企业牵头的在研和在申报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参与的在研和在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同一独立法人企业同一年度牵头申报市级科技计划同专项任务类别的项目数量不超过1项,5.牵头申报单位、合作单位、所有参与人员均须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状况,项目经费预算中须包括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的预算,牵头申报单位预算使用经费的比例不低于经费总额的50%,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应承诺通过增加自筹资金解决差额部分,3.牵头申报单位、合作单位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和相关证明、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原则上不能更改牵头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相关主管部门,6.市科技局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项目申报、立项等代理服务工作,附件:附件2枣庄市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书.docx附件3枣庄市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预算申报书.doc枣庄市科学技术局枣庄市财政局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