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赣财农〔2017〕32号)和《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通知》(赣农明〔2021〕6号)工作要求,县农业农村局对我县2021年-2024年符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有关养殖场(户)的数量及县级配套补助金额进行了核定,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10日,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9月10日前向万安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796-5705223,附件:万安县2021-2024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县级配套补助资金拟发放公示表.xlsx万安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