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建发〔2022〕58号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经济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甬经信高新〔2011〕223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宁波市级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和2012年、2014年、2016年、2018年已被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复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和复评对象(一)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认定,(二)对2012年认定的第二批2家、2014年认定的第四批3家、2016年认定的第六批1家、2018年认定的第八批2家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进行复评(名单见附件2),二、企业申请流程(一)申请认定的企业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向注册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附件1)等相关材料,进行复评的企业技术中心报送《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总结报告》《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等相关材料,评价表《企业及技术中心建设情况表》中增加两项填报内容,(二)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经济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于2022年6月25日前将申请认定和复评企业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处,(三)市住建局会同市经信局组织专家对申请认定和复评的企业进行综合审定后,三、相关要求及事项(一)申请认定的企业要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填写《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复评的企业要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填写《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总结报告》、《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三)《管理办法》及申请认定、复评的相关表格可从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站(http://www.nbecw.com.cn)“办理指南”中点击下载,联系电话:89292034附件:1.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2.参加企业技术中心复评的企业名单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