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及技术创新扶持用途)管理实施细则》(珠工信〔2021〕28号)等文件精神,拟对第27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单位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予以奖励,公示期为2022年5月31日至2022年6月6日,如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根据局党组审议结果,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书面反映意见,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5月30日(业务联系人电话:222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