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开展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4〕1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开展第二批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规函〔2025〕108号)文件要求,按照《2025年无锡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制订《无锡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5年8月19日至9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话:81821629,附件:无锡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docx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8月19日。